国家核安全局首次公布辐射环境监测年报
据了解,我国核安全局在2015年1月14日首次向社会发布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年报。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的监测结果表明:全国辐射环境水平没有明显变化。据介绍,国家核安全局将继续优化和完善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的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并在重要地区加密布点,继续做好新建核电厂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的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辐射环境质量和运行核电厂监督性监测数据。
监测显示,我国环境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运行核电厂周围环境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周围自动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在当地天然本底水平涨落范围内;气溶胶、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各种环境介质中除氚外其他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相比均未见明显变化。秦山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井水及部分生物样品中氚活度浓度以及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田湾核电站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水中氚活度浓度与核电厂运行前本底值相比有所升高,但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约为剂量限制的千分之一)。
据介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和部分地市组成的三级辐射环境监测组织体系,建立了较完善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和质量保证管理及技术标准体系。
在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面,我国主要设置了重点城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重要江河流域、国际河流、重要饮用水、地下水源和海水等水体的监测点,还包括土壤、生物样品的采样点以及电磁辐射监测点。对运行核电厂,国家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督核电厂运行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即时影响或长期累积趋势影响。